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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招聘社工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公告

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 2020-11-0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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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的规定,本次招聘笔试工作已于2020年11月1日完成,现将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见附件)及资格审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成绩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20年11月9日(周一)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核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珠海市七中对面)。

  四、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书面材料:

  ①报考01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本人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后备人才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本人已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满1年时间的培养考察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为退役军人,则另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证件、入伍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报考02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本人为社区非户籍委员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03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证件、入伍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报考04职位的应聘者, 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报考05、06、07、08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五、其他事项

  (一)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带齐以上资料,准时参加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于2020年11月11日(周三)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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