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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斗门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申请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 | 2023-07-13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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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我局已按省的时间节点完成了斗门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共通过谭颖等194名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上述申请教师资格已认定通过的人员,于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斗门区教育研究中心一楼图书室领取;不在该日领取者,请于9月1日后正常上班时间再领取。

  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本人领证时,须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凭证》;如委托他人领证,须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受理凭证》;凡应届毕业生领证时,除须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凭证》外,还须出示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尚未完成胸透体检项目的孕妇,暂不得领取证书;领证预约链接为https://www.qun100.com/qrCode?type=1&fid=1469124231142645760或微信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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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6-5105960。

  附件:斗门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xls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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