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一所毗邻澳门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建院于1984年,原名“珠海经济特区拱北医院”;2006年更名为“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并加挂“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牌子;2018年正式更名为“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现为南方医科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遵义医科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珠海市卫生学校“产教融合基地”。先后取得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近年来,医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事业和中医药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历史机遇,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创新,医院发展驶上快车道。医院秉承“厚德·尚道·精诚·济世”的院训和“传承创新中西结合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院宗旨,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以中西医结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每年为约100万本地、出入境人员以及澳门、香港患者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医院现有占地面积4.2万平米,建筑面积6.8万平米,开放床位1000张。医院现进行改扩建工程,新建综合住院楼23层,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预计2024年投入运营。届时,医院建筑面积达13.2万平方米,床位1200张。
医院获得“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示范点、国家“爱婴医院”、广东省“百家文明医院”、“广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珠海市先进集体”、“珠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09年获得“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资格,成为南方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2015年,顺利通过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资格认定,成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17年,医院被确定为“澳门科技大学临床教研中心”、“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2021年,成为澳门科技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专家队伍:专业技术人员1351人,博士后5人,博士21人,硕士302人,高级250人,中级520人。
学科建设:设有临床科室36个,医技科室12个。
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胸外科、皮肤科;
广东省中医重点专科:妇科、内分泌科、康复医学科;
广东省中医儿科重点建设单位;
珠海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妇科、康复医学科、糖尿病科;肺病科、脑病科、皮肤科、儿科、治未病科;
珠海市临床重点专科:消化内科、乳腺外科、康复医学科、男科、ICU、急诊科。
医院已成功打造“听力障碍与眩晕诊疗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妇产中心”。
医院设立:全国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2个;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市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
医院设备:
配备西门子3.0T、GE 1.5T核磁共振设备,西门子双源CT、128层螺旋CT设备,飞利浦全数字化平板X线血管造影机(DSA)、飞利浦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SPECT)、全市首台SRM-IV的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系统(复位椅)、GE的Voluson E10四维彩超、飞利浦EPIQ 7C高档彩超、GE胎儿三维彩超、3D胸腔镜、3D内窥镜摄像系统、十二指肠镜和关节镜等大型设备。
医院特色:医院始终坚持现代医学与传统中医药学相结合的办院理念,中西医并重、多学科兼顾,形成了“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治、治有专家”的极具中西医结合特色的医疗模式。医院聘请多名院士、国医大师和著名中医药专家作为顾问,指导学科建设,受到珠、港、澳及周边地区患者的信赖和赞誉。
医院一直是珠澳医疗合作的先行者,相继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成立临床教研中心、挂牌澳门科技大学中医药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全院有20名导师在澳门科技大学带研究生;与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合作成立“粤澳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心”,已有两个院内制剂实现了标准化生产并投入临床使用。积极推进健康湾区建设。在患者群中,约20%为澳门及境外人士。
二、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41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第三季度招聘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由我院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我院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及各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薪酬制度执行,享受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试工考核—>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拟录用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8月2日(工作日:8:00-12:00,14:00-17:00)。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以提交时间为准(截至2024年8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招聘系统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http://183.234.20.149:8097/index?quarter=0e5ad77e-5382-44f0-9b7d-0a7623b4708b)或截图保存并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先注册账号后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情况进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国内普通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报名当日。
3.应聘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国内普通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规培成绩合格证明,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说明:关于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按《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执行。
4.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应聘人员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5.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收短信或接听电话,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与网上报名需提供的信息一致。医院将在考试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现场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及所有后续学历至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
2.报名者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
3.其他要求的报名材料。
五、开考比例
一般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达到 1:3 报名比例方可安排笔试。按照 1:3 考试比例,笔试成绩60 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有放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工考核”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人事科电话或短信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知识。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笔试及面试依次进行,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先后顺序,原则上不超过 1:2 比例人数进入科室考核期(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考核),考核期 10 个工作日,考核期间由相关科室安排实践技能等相关考核。
七、公示及聘用
报考人员经试工考核、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者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和我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2. 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 体检不合格的;
4. 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5.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6.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7. 见习期或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
8. 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因各种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黄老师0756-8308507,监督或投诉电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756)8136834。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人事科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第三季度招聘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原文标题: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4年第三季度招聘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_招聘信息_珠海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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