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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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共招聘初中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10名。含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初中地理教师2名、初中生物教师1名、初中体育教师2名、初中音乐教师1名、初中美术书法教师1名。详见《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按照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学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待遇(非事业编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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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其他报考者(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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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https://basiceduhr.bnu.edu.cn/core/login/index/hr_recruit_user”进行报名,要求考生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PDF格式文件。
2.报名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8时至2025年7月4日16时止。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以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除提供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毕业的国(境)外校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或更高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初中学段三年或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证明;
⑧教师职称证书;
⑨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⑨项。其中⑤,需在报考日期截止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国(境)外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⑨项;其中⑤,需在报考日期截止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须提供①②③⑤⑥⑦⑨项;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④;《岗位表》中对职称有要求的还要提供⑧。
①⑦⑨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上无特定的附件上传入口,请考生将对应文件合并成一个PDF,选择“从业资格-资格名称-其他”进行上传。
4.注意事项:
(1)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佐证。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接听、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1.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有关报考事项详见《报考指南》(附件4)。
2.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笔试及有关事项在“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公众号上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东岸校区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在珠海设置笔试考点,同时段组织线下笔试,计划在珠海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2.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7月5日,最终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60分钟。
阅卷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及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公众号上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拟安排在珠海进行(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复审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以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除提供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毕业的国(境)外校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或更高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初中学段三年或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证明;
⑧教师职称证书;
⑨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形式: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美术书法学科采取“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线下结构化形式,音乐、体育学科面试形式为“试讲(10分钟)+专业技能展示(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
面试全过程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成绩。
面试成绩:数学、物理、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美术书法学科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评审专家问答成绩×30%。音乐和体育学科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专业技能展示15%+评审专家问答成绩×15%。满分100分(合格线75分),面试最终成绩为评审专家所给分数的平均分,不合格的不予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分数于现场交考生签收并张贴公布。
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禁用通讯工具。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公众号上公布。
考察&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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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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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公众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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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试用)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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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即视为已经报考者本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在后续的程序中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考试)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能按时间要求报到的;6.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8.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上述(二)所列原因被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聘用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因此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不进行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89993或15626980189(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办公室,地址:珠海高新区科技四路288号,邮编:519000)。监督电话:0756-3629810、3629665(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8楼827室,邮编:519080。受理咨询(监督)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附件1: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报考指南.doc
文章来源:
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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