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公证处(以下简称横琴公证处)于2015年由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证明机构。注册地在横琴,在横琴、珠海设有办证点或服务窗口,可办理广东省内各类公证业务,年办证量超万件,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构建含家庭财富传承、金融赋强、不动产处分、知识产权保护、出国留学、投资移民、参与行政执法、城市更新、司法辅助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体系。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横琴公证处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岗位一:公证员1名
岗位职责:
1.履行公证员职责,能独立办理各类公证业务;
2.指导公证员助理开展公证业务;
3.重视业务学习,保证办证质量,做好公证风险防控;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解答有关公证咨询;
5.积极参与公证业务、新型法律服务产品宣传推广,撰写公证宣传、理论文章及公证案例;
6.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如有研究生学历,其本科应为法学专业);
3.具有公证员执业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公证员工作满2年以上;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公证员工作满1年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四级公证员及以上职称;
(2)具备涉外公证员资格;
(3)中共党员;
(4)曾在国内本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公证理论或实务研讨文章。
5.执业以来没有违反公证程序办理公证和出具过错证、假证的记录,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7.热爱并致力于长期从事公证工作,抗压能力强,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工作地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公证窗口。
(二)岗位二:公证员助理4名
岗位职责:
1.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业务,包括解答公证业务咨询、初审当事人材料、受理公证申请,录入、代书、核查核验资料、外出调查取证、制作工作记录、拍照、摄像、起草公证词初稿、校对公证文书等;
2.参与普法、公证业务及新型法律服务产品宣传推广;
3.撰写公证案例和理论研讨文章;
4.整理公证留档材料,按时、按规定移交公证档案;
5.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如有研究生学历,其本科应为法学专业);
3.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
4.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持有驾驶证且熟练驾驶者优先;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7.热爱并致力于长期从事公证工作,抗压能力强,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奉献精神。
工作地点:
横琴公证处各办证点。
(三)岗位三:窗口服务人员1名
岗位职责:
1.承担对窗口服务事项的咨询、初审当事人材料、受理公证申请,录入、代书、核查核验资料、送达等工作,及时跟进办理进度;
2.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业务,起草公证词初稿、校对公证文书;
3.负责窗口相关事项申报材料和办理结果文书、案卷的整理、存放、流转、运送等工作;
4.参与普法、公证业务及新型法律服务产品宣传推广;
5.按照便民利企原则,结合窗口工作实际,及时总结各工作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不足、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服务效率的意见建议;
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服务规范,能够提供热情服务;
7.完成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学专业;
3.粤语及普通话流利;
4.具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优先;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热爱并致力于长期从事公证工作,抗压能力强,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奉献精神。
工作地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公证窗口。
二、不予招聘情形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二)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五)与本处用人回避制度冲突的;
(六)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七)其他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招聘报名表,我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入选人员。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0756-2680216。
四、福利待遇
(一)购买五险二金及商业意外险;
(二)提供工作午餐;
(三)发放节日慰问;
(四)组织年度健康体检;
(五)开展业务培训及技能提升学习;
(六)组织团建活动、文体活动及各种文化建设活动;
(七)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
(八)具体薪资面议;
(九)符合合作区优惠政策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等各项待遇(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
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
五、其他事宜
(一)通过面试者列入拟聘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及入职手续另行通知。
(二)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我处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我处办公时间、各办证点具体地址、公证动态等信息,可关注“横琴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了解。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kSM8g_o5tfls0CqFT9mlw?search_click_id=8304775612921268535-1751591215569-6728560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