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学校有些老师,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把班上的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成绩差的不用上课,只需负责卫生区的清扫工作。这主要侵犯了学生的( )。 A 人格尊严权 B 人身权 C 隐私权 D 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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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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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中,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1)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2)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的权利;(3)公正评价权:是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的权利。题干中,某学校有些老师把班上的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成绩差的不用上课,只需负责卫生区的清扫工作,在学习上区别对待学生,这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D项正确。A项:人格尊严权是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与题干不符,排除。B项: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为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学校教师应尽到特殊的保护责任。人身权包括身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个人的、不愿或不方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为他人所知的权利。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D。